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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注册程序

客户自备公司名称全新注册

步骤

描述

1 替公司定名,然后于公司注册署查册,以确认拟用的公司名称的可用性。名称可以用中文或英文,也可中英兼备,但是不可以和现有公司的名称有所抵触。本公司会前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政府合署13楼,公司注册处的计算机终端机免费查看。
2 确定拟用公司名称可用后,本公司会编制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和以下其它文件:
(1)首任董事委任书
(2)首任董事和秘书委任通知书
(3)同意出任董事通知书
(4)注册地址通知书
(5)其它适当文件

每间公司都有自己本身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英皆可。它必须由最少两名认购人在一名见证人面前签署。而章程大纲规定必须包括某些基本事项。如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公司的宗旨,成员的有限责任及公司打算注册的股本和细分的股数和价值。

3 本公司会把第二条所列的文件寄给客户签署。客户把签署好的文件寄回本公司。客户也可以到本公司的办事处签署上述文件。
4 本公司签署申明已遵守各注册事项的法定声明。该声明可在公司注册处签署。
5 本公司的职员然后带备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申明已遵守各册事项的法定声明到公司注册处登记,缴交指定金额的注册费和资本额登记费。然后等待公司注册署签署公司注册证书。
6 公司注册署会签发公司注册证书(提交第五步的文件后的大约5个工作日),本公司派员领取注册证书。与此同时,提交第二步所列的其它文件。
7 收到公司注册证书后,本公司于着手进行以下各项工作:
(1) 印制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
(2) 订造一个金属印章,上面刻有可阅形式的公司名称,作为公司钢印,以签立契约 。
(3) 订造一个刻有公司名称和【代表公司】字词的胶印。公司高级人员代表公司签订生意合约时使用这印章。
(4) 订印一本法定的记录册,该记录册用于记载董事和秘书,成员登记册及会议记要等资料或文件。
(5) 向股份认购人发出股票
(7) 召开首次董事会会议以处理公司注册之各项事宜,例如租用办事处、开设银行户口等。
8 领取商业登记证并缴纳商业登记费(本年度之收费为港币2600元)。
9 完成所有手续,把注册文件寄给客户。客户也可以到本公司领取注册文件。

购买现成公司(空壳公司)

步骤 描述
1 替公司定名,然后于公司注册署查册,以确认拟用的公司名称的可用性。名称可以用中文或英文,也可中英兼备,但是不可以和现有公司的名称有所抵触。本公司会前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政府合署13楼,公司注册处的计算机终端机免费查看。
2 确定拟用公司名称可用后,本公司会编制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请按此参阅或下载样本)和以下其它文件:
(1)首任董事委任书
(2)首任董事和秘书委任通知书
(3)同意出任董事通知书
(4)注册地址通知书
(5)其它适当文件

每间公司都有自己本身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英皆可。它必须由最少两名认购人在一名见证人面前签署。而章程大纲规定必须包括某些基本事项。如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公司的宗旨,成员的有限责任及公司打算注册的股本和细分的股数和价值。

3 本公司会把第二条所列的文件寄给客户签署。客户把签署好的文件寄回本公司。客户也可以到本公司的办事处签署上述文件。
4 收到客户签署好的文件后,本公司会到公司注册署提交文件,同时到印花税署办理股份转手手续。
5 领取商业登记证并缴纳商业登记费(本年度之收费为港币2600元)。
6 完成所有手续,把注册文件寄给客户。客户也可以到本公司领取注册文件。

本公司办理注册有限公司之收费仅为1218美元,包括政府收费,首年公司秘书及首年注册地址,详情请按此参阅。另外,本公司也有提供办理注册登记独资,合伙公司之服务,收费有60美元起,详情请致电 +852 3102 1989 或 电邮 查询。

客户需提供文件及数据


(1) 拟用公司名称;请提供两三个拟用名称。
(2) 股东的身份证(香港居民)或护照(非香港居民)影印本及地址;
(3) 董事的身份证(香港居民)或护照(非香港居民)影印本及地址;
(4) 公司秘书的身份证影印本及地址 (如不采用本公司的秘书服务);
(5) 公司注册地址 (如不采用本公司的地址);
(6) 公司的法定资本、发行资本金额及分配比例。

注册后客户可得到之文件


有限公司注册手续办理完毕,我们会把下列文件寄给客户存盘(客户需要向银行提供下列部分文件方可开设账户):
(1)公司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 二十本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
(4) 一个金属印章,上面刻有可阅形式的公司名称,作为公司钢印,以签立契约 。
(5) 一个刻有公司名称和【代表公司】字词的胶印。公司高级人员代表公司签订生意合约时使用这印章。
(6) 一本法定的记录册,该记录册用于记载董事和秘书,成员登记册及会议记要等资料或文件。
(7) 二十份空白股票
(8)委任首任董事,秘书和注册地址通知书等文件

注意事项

1. 拟用公司名称不能与已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之名称相同或太相似;
2. 香港公司必须有最少1位股东,1位董事( 香港公司董事会简介 )及1名公司秘书;
3. 任何国籍之人士均可出任股东或董事;但公司秘书则必须由香港居民或由在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出任。本公司也有提供代理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之责任和权力 )及其它相关服务,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之 公司秘书服务
4.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如果您没有租用办公室或其它可用地址,您可用本公司地址作为注册地址,详情请参阅 公司秘书服务 ;您也可以选择本公司的注册套装。
5. 本公司所出售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为港币一万元,而发行股本则为两元。如果您欲增加注册资本及发行资股,本公司可代为办理。
6. 如果您拟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HK$10,000,那么您必须另外支付多出部分0.1%的注册费。
7. 香港区内之文件快递不另收费,香港区以外则另外收取文件快递费用 ( 文件快递费用和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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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办事处   电子邮件:info@corporateone.com.hk           |      电话:+852 3102 1989             |     传真:+852 8143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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