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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及合伙公司登记程序独资公司步骤一 步骤二 合伙经营步骤一 : 合伙人应就如何经营及管理拟登记之公司达成协议,包括议定每位合伙人在公司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利润的分配比例等。这些协议虽然可以自己订定,但经由律师订定和作证,可免日后的争议。本公司也有代办草拟简单的合伙协议书,详情及收费请致电报(852)3102 1989或 电邮 查询。 步骤二 : 合伙人拟定办事处后,必须在公司开业后一个月内向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 申请商业登记证 。 步骤三 : 合伙人须填妥申请书,并缴付订明的牌照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小时即可办妥商业登记证。申请人也可以把填妥之指定表格连同指定金额的登记费邮递到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署会把登记证寄到所属公司的营业地址或您指定的地址。 注意事项 :(1)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经营者必须把商业牌照挂在营业地址的显眼地方。 (2) 牌照有效期为一年或者三年,经营者必须于提交申请登记证时作出选择。 (3) 提交申请表格时,经营者必须把您的身份证复印本(如为合伙公司,则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本)一并提交。 (4) 经营者可以现金,支票或易办事缴纳商业登记费。 (5) 除了商业登记证,经营者可能还要申办其它牌照才可以开始经营其业务,如果该等业务比较特别,例如酒家或证券中介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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